申報須知 申報須知 副標題
陜西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我省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設質量,建立健全項目管理人才培養成長的激勵機制,表彰在工程建設全過程質量控制和全面質量管理中成績突出的項目經理,提高建筑業行業項目經理隊伍的素質,規范全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評選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陜西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每年評選一次,由各部門、地方行業協會或有關公司按所分配名額,擇優向陜西省建筑業協會推薦。 第三條 評選工作堅持科學、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評選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章 申報范圍 第四條 凡取得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包括外省部署在陜、進陜注冊企業),凡屬我會會員單位,符合申報條件的均可參加全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評選。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積極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路線、方針、政策,愛崗敬業,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勇于創新,在工程項目管理中取得優異成績。 第六條 具有建設部、省建設廳頒發的一級、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在工程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圓滿完成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中應由項目經理負責履行的各項條款,工程項目取得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七條 陜西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負責承建的工程三年內至少獲得兩項市級以上或一項省部級以上工程質量獎(或兩項省級優質結構); (二)嚴格施工現場管理,關心職工生活,創建和諧工地,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近三年內至少獲得二項以上市級(含設區市)文明工地或一次省部級以上文明工地; (三)嚴格遵守建筑市場有關規章制度和建筑企業行業自律公約,近三年內所負責工程無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責任事故和社會負面影響及其他不良投訴(第三方證明); (四)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并取得明顯提高工程質量或經濟效益,有1-2項QC小組成果。 第四章 申報程序 第八條 申報推薦工作由各市建筑業協會、省級各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外省部署進陜建筑企業,由各省駐陜聯絡處組織。無主管部門但屬協會常務理事以上單位可直接向協會遞交,所報資料應真實、客觀、準確。 第九條 申報優秀項目經理要認真填寫《陜西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申報表》一份,業績必須是近三年內。并附不少于1000字的個人單行材料。申報優秀項目經理應附優質工程獎、文明工地獎、建造師注冊證書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第五章 評審和表彰 第十條 陜西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的評審和表彰程序 (一)為了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評選,申報材料經過陜西省建筑業協會初審后,由省建筑業協會邀請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專家組成評委會,按照業績,好中取優。 (二)初評入選企業和項目經理在省建筑業協會網上發布公示七天后,無投訴,即發文公告,并在《陜西建筑業》雜志刊發宣傳。 (三)凡獲得全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由省建筑業協會頒發榮譽證書、獎杯,并擇優推薦參加全國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評選。 (四)在推薦、評選工作中如發現有不正當手段、欺騙、隱瞞事實、偽造證件等行為,一經查實,視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取消其評選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陜西省建筑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制定之日實施。 陜西省建筑業優秀項目經理申報要求 一、填報資料要求 1、目錄、申報表; 2、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項目經理任命文件、建造師注冊證復印件; 3、代表工程的合同文件; 4、三年內所獲獎項證明(工程質量、優質結構類獎,文明工地、綠色施工類獎,科技創新、QC成果類獎、個人類獎)(注明獎項名稱、頒發單位、獲得時間)及獲獎證書復印件,請不要附超出時限和與申報人無關獎項; 5、三年內沒有發生過質量事故、較大及其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需要出具第三方證明并加蓋公章。 6、申報業績范圍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間;所有復印件證明材料均需加蓋公章;材料必須真實屬實,發現虛假行為,取消參評資格。 二、報送資料要求 申報單位需登錄陜西省建筑業協會官方網站下載填寫優秀項目經理申報表及匯總表。填寫申報表后打印并加蓋公章,按目錄順序裝訂(訂書機裝訂即可),連同匯總表將紙質版資料報送至協會會員管理部;電子版資料上傳至協會網站“優秀項目經理”專欄。 在線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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