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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陜建發〔2024〕1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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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02-17 10:09來源: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址:https://js.shaanxi.gov.cn/zfxxgk/zc/xzgfxwj/202502/t20250207_3428662.html

關于印發《陜西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陜建發〔2024〕167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提升工程質量水平,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好房子”的需求,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等規定,我廳制定了《陜西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并經2024年第13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執行中的情況,請及時報告。

附件:《陜西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9月18日


(全文公開 ?13-14〔2024〕3號)


附件


陜西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落實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責任,保障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減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質量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國家現行有關通用規范、驗收規范標準,結合全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以下簡稱分戶驗收),是指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在住宅工程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依據國家有關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和設計文件等,對每戶住宅及相關公共部位的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等進行檢查驗收,并出具驗收合格證明的活動。

第三條 全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其所屬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依法負責具體工作。

第五條 嚴格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是分戶驗收第一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分戶驗收和質量問題處理。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和建筑物設計使用年限內,依法依規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

第六條 分戶驗收的依據為國家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和本省現行有關規定、技術標準,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以及工程合同等。

分戶驗收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

(二)主要使用功能項目抽查結果均符合要求;

(三)有關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檢測資料完整,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完整;

(四)所含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均合格;

(五)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全裝修住宅工程,是指交付使用前,套內和公共部位的所有裝飾面、設備管線及開關插座等全部裝修并安裝完成,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施安裝到位的住宅工程。

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分兩個階段,一階段為裝修前施工工作量基本完成,毛坯交付組織裝修前分戶驗收,整理驗收資料;二階段為全裝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驗收前組織分戶驗收。一、二階段分戶驗收資料匯總歸檔。

第八條 分戶驗收包括戶內驗收和公共部位驗收:

(一)戶內驗收內容包括:

1.地面、墻面和頂棚質量;

2.門窗工程質量;

3.欄桿、護欄質量;

4.防水工程質量;

5.室內主要空間尺寸;

6.給水排水與采暖工程質量;

7.室內電氣工程質量;

8.通風與空調工程質量;

9.建筑節能工程質量;

10.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規定,應當驗收的其他內容。

全裝修住宅工程戶內驗收除上述項目外,還應包括工程涉及的吊頂工程、輕質隔墻工程、墻飾面工程、樓地面飾面工程、涂飾工程、細部工程、廚房工程、衛浴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等。

(二)公共部位驗收內容包括:

外墻面施工質量;樓(電)梯、通道、地下室等公用部分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戶外安裝工程;建筑節能施工質量等。

第九條 分戶驗收程序及要求

(一)分戶驗收程序:

1.住宅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監理單位編制《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

2.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分戶驗收申請。

3.建設單位組織相關單位,成立分戶驗收工作小組(詳見附件1:《分戶驗收工作人員組成一覽表》),實施分戶驗收工作。

4.分戶驗收合格的,由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在《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上按照規定簽字、蓋章確認。

(二)分戶驗收相關要求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經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實施,并分別納入施工組織設計、監理規劃管理。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應包括驗收單位各方職責和義務、驗收小組成員分工、驗收依據、驗收內容、檢查部位(應在施工圖紙上注明)、檢查方法、儀器設備配置(應注明儀器型號、規格、校準有效期)、不合格項的處理措施、爭議解決辦法等內容;分戶驗收應全過程留痕,留存影像資料,建立分戶驗收“一戶一檔”電子檔案。

應根據項目技術特點、建設規模,合理配置驗收工作小組人員。全裝修前戶內分戶驗收、全裝修戶內分戶驗收都必須逐戶、逐間、逐項進行,分戶驗收應留存影像資料。發現工程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規范或設計文件要求的,分戶驗收小組應當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整改后應重新組織分戶驗收。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還應當加蓋個人執業注冊章。對重新組織分戶驗收合格的,在出具《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時,應附上其重新組織分戶驗收前的分戶驗收記錄及整改復查記錄。驗收合格后建立“一戶一檔”電子檔案。

從事全裝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必須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證書。全裝修住宅工程,應實現購房合同規定的相關內容,否則不得組織分戶驗收。鼓勵建設單位采用定期開展業主開放日活動或在交付時向業主推送分戶驗收影像資料、驗收記錄二維碼等方式,告知分戶驗收實施過程和結果。

第十條 監督機構應對分戶驗收情況實施監督抽查。建設單位應提前5個工作日,將《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分戶驗收“一戶一檔”電子檔案等,提交監督機構。建設單位應提前一天將隨機抽中的待檢樓棟和樓層中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屋面蓄水,給水承壓管道(含暖氣)帶壓,并做好外墻淋水試驗準備。

監督機構現場隨機抽查,確定驗收房號。抽查數量:每種戶型至少抽1戶,且總戶數不少于10戶;總戶數少于10戶的,全數檢查;其中頂層、底層至少各抽查2戶。當發現存在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使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質量問題的,監督機構應當終止監督抽查,要求建設單位整改。同時,提高監督抽查比例,要求重新組織分戶驗收和提高驗收組成員級別,實施“提級驗收”,由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上一級分管技術質量的負責人參加分戶驗收或現場駐點督導。監督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寫入監督記錄。

住宅工程分戶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監督機構不得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十一條 分戶驗收資料應由施工單位整理、組卷,由建設、施工單位歸檔保存,存檔期限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不應少于10年。分戶驗收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分戶驗收方案(含分戶驗收小組成員組成);

(二)對非全裝修、全裝修住宅工程,戶內分戶驗收記錄分別如下:

對非全裝修住宅工程:

1.《(非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附件2);

2.《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公共部位)》(附件5);

3.《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附件6);

4.分戶驗收過程中的《整改通知單》及責任方的整改報告等其他分戶驗收資料。

對全裝修住宅工程:

1.《(全裝修前)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附件3);

2.《(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附件4);

3.《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公共部位)》(附件5);

4.《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附件6);

5.分戶驗收過程中的《整改通知單》及責任方的整改報告等其他分戶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將《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方案》《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附件6)《住宅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承諾書》(附件7)等,報送負責監督該工程的監督機構備案。

第十三條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應將《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作為《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的附件。對全裝修住宅工程,還應附《(全裝修前)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一同交給業主,并粘貼在每套住宅入戶顯著位置。

建設單位應在《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中注明以下事項:

(一)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質量問題處理的受委托人)姓名、電話以及辦公地點;

(二)物業公司名稱、電話;

(三)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

(四)工程質量保修處理流程和時限。

第十四條 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應在建筑物的明顯部位鑲刻《永久性責任標牌》(附件8),接受社會監督。標牌由建設單位制作、安裝。監督機構在監督工程竣工驗收時,發現標牌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要求改正。標牌保存年限應為建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4年9月30日起施行,至2029年9月30日自行廢止,有效期5年。


附件:

1.分戶驗收工作人員組成一覽表

2.(非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

3.(全裝修前)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

4.(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

5.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公共部位)

6.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

7.住宅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承諾書

8.永久性責任標牌

文章分類: 政策法規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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